威远公安公布3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!
时间:2024-02-22 09:55:20 来源:威远警方近年来,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、传播速度、更新频率、影响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等显著增强。威远县公安局深入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,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网上虚假信息的鉴别、识别能力,营造全社会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的良好氛围,携手大家共筑和谐清朗的网上舆论环境。
近日,威远公安依法查处3起网络谣言案,有效净化了辖区网络环境。
典型案例
案例一
1月18日,周某在互联网上散布“有个小孩捡火炮眼睛被爆瞎”不实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威远网警巡查发现后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。周某供述其是为了提醒家长在春节期间要照看好小孩,避免受伤,故意将道听途说的“眼睛爆到了”夸大其辞为“眼睛爆瞎了”发布到网络上。经批评教育和法制宣讲后,周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
案例二
2月4日,龙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散布“燃气公司被外国人收购”、“要毒死中国人”等不实言论,引发多名网民关注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威远网警巡查发现后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。据龙某某供述,所谓“燃气公司被外国人收购”是在河边玩耍时道听途说,后凭借个人臆想添油加醋发布了“要毒害中国人”的言论。经批评教育和法制宣讲后,龙某某认识到了其造谣的荒唐行为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
案例三
2月11日晚,桃花山发生火情。次日,陈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火灾相关视频并冠以“房子烧光了,一家人埋在下面”标题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威远网警巡查发现后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。陈某供述,所谓“一家人埋在下面”是自己随意编造,同时对其造谣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经批评教育和法制宣讲后,陈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,表示自己今后一定不再发布不实言论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
常见网络谣言类别
01网络灾害谣言
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,或者捏造、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,引起公众恐慌,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。
02网络恐怖谣言
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,引发公众恐慌,扰乱社会秩序,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满,影响社会稳定。
03网络犯罪谣言
指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,引起公众愤怒、恐惧,引发公众对政府、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,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,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。
04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
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,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、销售者损失。
05网络个人事件谣言
指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,侵害当事人隐私,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。
如何辨别网络谣言
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、断章取义、移花接木等特点,如何辨别您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实,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:
1、文章发布的权威性。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,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,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。
2、内容观点的客观性。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、以偏概全、断章取义、极端言论、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。
3、浏览页面的健康性。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,将色情、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,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、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。
面对“网络谣言”,我们该怎么做?
1、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道德,文明、绿色上网,不制造谣言。
2、要增强社会责任感,树立科学意识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3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增强辨别谣言、抵制谣言的能力。
法律法规
0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02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条:以造谣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03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: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04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05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编辑: | 钟欣航 |
校对: | 毛佳莉 |
责编: | 刘桂莲 |
审核: | 彭川 |